在工业废气处理中采用智能监控是指:动态的采集企业生产过程中相关的产污环节的产能数据,包括单位时间污染物用量、生产总时间、收集效率,动态采集废气处理系统的相关数据,包括风量、功率、温度、浓度等。
在工业废气处理中采用智能监控是指:动态的采集企业生产过程中相关的产污环节的产能数据,包括单位时间污染物用量、生产总时间、收集效率,动态采集废气处理系统的相关数据,包括风量、功率、温度、浓度等。
(1)产污相关生产物料单位时间用量。
(2)单位产污物料VOCs每小时挥发量。
(3)生产线开动数量。
(4)工作总时长。
(5)收集效率。
(1)废气总风量。
(2)系统各部分功率。
(3)系统关键节点温度、湿度。
(4)系统进风口浓度。
(5)出风口浓度(包括在线检测数据)。
根据企业编制的MSDS数据计算产污量。
结合废气处理系统处理风量计算原始浓度。
评估现有废气处理系统去除污染物能力。
根据国标/地标排放标准约定排放最高浓度。
评估各生产线单位时间产污量。
采集各生产线运行时长数据。
采集废气处理设备运行数据,结合传感器采集风速、温度、湿度等动态数据。
采集在线监控数据。
01
设计方
负责废气监控设备的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调试以及相关线路的设计。
02
设计方
负责对业主单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。
03
业主单位
负责项目配套的公用工程,包括电源、水、地基(如有必要)等。
本工程不考虑征地,利用原厂用地,不能严重影响生产
采用可迭代的智能监控工艺,要求技术安全可靠、经济合理
采集数据留有余量,可与MSDS预估数据比对修正
所有的设备和材料是新的
观察、监视、维修简单
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可靠
动态控制废气处理系统部件,最低能耗达标排放
系统设计分为三层:感知层负责数据采集,网络层负责数据传送及安全,应用层负责记录分析监控
(1) 业主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
(2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(2015-01-01)
(3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(2016-01-01)
(4)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(GB3095-2012)
(5)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
(6)《国家环境保护“十三五”计划》
(7)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
(8)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1993)
(9)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》(GB50483-2009)
(10)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(GB50019-2003)
(11)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14)
(12)《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》(GB50052-2009)
(13)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排放标准》DB13/2322-2016
根据在线监控数据调整废气处理系统负荷确保达标运行, 动态调整系统风量减少系统能耗,结合MSDS预估排放数据评估废气处理系统运行状况,监督排放数据,报警或自动控制风量及生产线负荷。 达标排放同时整个系统能耗降低可达50%,系统使用寿命延长一倍